国安建设集团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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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团员工必读 国安建设集团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国安建设集团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7-25浏览次数:2261

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

消防工程公司----国安集团全体员工:


为了进一步促进总公司行政效能建设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服务质量,确保分公司满意,特制定本制度:


1、分公司来电需要服务时 ,公司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。


2、公司要求首问责任人对分公司提出的问题或要求 ,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(权)范围内的事 ,都要给分公司一个满意的答复 。对职责(权)范围内的事,若手续完备 ,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 ;若手续不完备,应一次性告之其专管办需要的分公司所缺全部的文书材料,不要让分公司多打电话或白打电话 。对非自己职责(权)范围内的事 ,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 ,并根据分公司来电事由 ,自己设法准备分公司所需材料(不知道所需资料的内容和格式,可以向相应人员询问和学习) ,将问题处理在个人手里 。禁止推诿扯皮,不负责任对待分公司来电。


3 、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分公司办事的人员,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,必须做到使用文明、规范的用语;耐心听讲,认真受理,服务周到。


4、总公司朱生伟、罗登瑞 、曾凡珂和赵勇可将接到的服务电话交由各部门具体实施,其他人一律遵守以上规定。


以上事项请全体同仁注意,望严格执行。     


特此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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